泸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成功保护一重要文物
发布时间:Jul 6, 2018 | 作者:执法大队 李骏
7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在泸县云锦镇卫和村六组一农王某户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发现疑似文物。接到举报后,泸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同泸县文物局、泸县公安局云锦镇派出所及云锦政府,成功保护这一重要石刻文物。
执法人员与文物局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经实地勘查,发现该石刻为房屋构筑件,雕刻精美。在房屋拆除后,一社会人员准备以支付4000元的劳务费、运输费的方式,请原屋主王某将石刻装车搬运至异地。经文物局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确定该石刻为历史文物,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价值,需立即进行保护。
执法人员和文物局工作人员现场向王某耐心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后,王某认识到公民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任何人不得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文物,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是违法犯罪行为,并同意将该石刻立即上交国家。
最终,该石刻文物被运送至泸县文物局妥善保护。